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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度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的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22-04-12  浏览次数:

各位同学:

   根据《浙江传媒学院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浙传院教201815),学校将对2021年度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进行结题验收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验收对象

我校2021年度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60项,详见附件1

二、验收工作要求

(一)各项目负责人在指导教师指导下,对项目执行情况进行总结,填写浙江传媒学院2021年度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报告(附件2),并提供成果和支撑材料。要求项目负责人制作一个不超过3分钟的项目视频介绍,主要是对项目研究过程、财务执行情况、团队成员分工和合作情况、导师指导情况、项目取得的主要成果和收获、研究工作中的困难和建议、发表论文和获得专利情况等进行说明。

(二)各学院负责本学院各项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并组织本学院专家(组长由分管副院长担任)对项目完成情况进行初审推优,按照项目总数的30%进行推优。本次结题验收按照教育部要求强化成果总结,各学院应考虑申报时预期成果清单内容完成情况,完成后汇总至教务处。

(三)教务处、创业学院组织专家对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进行评定,确定结题成绩。

三、验收需提交材料内容及程序

(一)第一阶段:425日前,各项目组负责人提交将以下材料。

1.结题报告:电子版一份以PDF格式上传到系统平台,纸质版材料一份提交到文管楼209实训中心方俊老师处。

2.支撑材料:根据申报时预期成果清单,提交包括作品、发表论文(封面、封底、目录及正文内容)、实物装置(交二级学院)、实物照片、软件、专利证书、获奖证书等材料到系统平台,可采用以下文件格式文档类PDF格式,媒体类MP3\MP4格式,图片类jpeg\jpg\gif\png等格式,作品外链,压缩文件ZIP格式。

3. 上传不超过3分钟的项目视频介绍一份到系统平台中。

(二)第二阶段:学院组织对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初审推优。学院在55日前登录平台,对项目进行评审打分,完成后提交项目分数,学校根据学院打数判定是否进入学校评审。510日前,学生在系统中提交经过学院评审、修改完毕并加盖学院章的文件。

(三)第三阶段:5月中旬,教务处会同创业学院组织专家在系统平台中,对学生填写学院意见并盖章的结题报告电子稿和修改完善了的支撑材料、3分钟视频介绍进行评审,并进行优秀评定答辩,综合评定出结题答辩结果(答辩时间另行通知)。


附件:

1.浙江传媒学院2021年度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汇总表

2.浙江传媒学院2021年度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报告

3.浙江传媒学院2021年度国家级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审查汇总表

4.国家级创新创业项目线上结题操作说明

5.创新创业项目结题视频介绍录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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