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部门:
根据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推荐浙江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专家库专家人选的通知》要求,学校开展非遗保护相关领域的专家学者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在民间文学、传统音乐、传统舞蹈、传统戏剧、曲艺、传统美术、传统技艺、传统医药、传统体育、游艺与杂技、民俗等非遗领域,以及与非遗相关的文旅融合、法律、知识产权保护、数字化建设、展示展演策划等方面,有一定学术造诣和突出业绩的相关专业人士。
二、推荐条件
(一)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较好的政治素质、理论素养和职业道德。
(二)遵纪守法、坚持原则、公道正派、科学严谨、清正廉洁,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社会形象。
(三)热爱非遗保护事业, 熟悉全国和浙江非遗保护发展情况,熟悉非遗相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在非遗领域内具有较深造诣,以及较高的知名度、权威性和影响力,得到业界认可。
(四)长期从事非遗保护、展示展演策划或研究工作,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职务,有相当的学术造诣或突出业绩。在某领域具有突出贡献或较高研究水平的人员,可适当放宽职称或职务要求。
(五)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特别优秀可放宽至70周岁),身体健康,能够承担非遗专业咨询、评审评估及业务指导等工作。
(六)没有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三、推荐要求
(一)各二级单位做好专家推荐的审核把关工作,遴选专家推荐人选。
(二)请于2023年5月15日12:00前将《浙江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专家库专家推荐表》(2份,其中1份加盖公章)《浙江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专家库专家推荐信息汇总表》纸质件(1份加盖公章)报送人事处,同时将电子文本发送至指定邮箱。
联系人:傅晓怡,电话:0571-86836876
邮 箱:rscsck@cuz.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