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学生自行申请,班级认定小组认定,学院实行民主评议,2023-2024学年增补认定21位同学为文化创意与管理学院学生资助对象,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1名,家庭经济一般困难学生20名,现将认定情况公示如下(见附件),接受监督。
公示期:2022年10月10日至2022年10月13日,若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文化创意与管理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反映,反映意见请真实客观。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反映问题有理有据。
联系人:冯老师
联系电话:0573-89390351
文化创意与管理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3年10月10日